保障防爆蓄電池電機車牽引電動機的安全使用至關重要,以下是相關注意事項:
首先,防爆蓄電池電機車在過卸載站時,必須斷電并依靠運行慣性通過,以避免電機受到嚴重損壞。反接制動是絕對禁止的,因為在電動機成為發(fā)電機運行狀態(tài)時,強行電制動會導致電機過熱,進而造成電樞繞組和磁極繞組的絕緣損壞,甚至引發(fā)換向器上的環(huán)火,導致電機嚴重損壞,同時也會對其他電氣設備和機械部件造成嚴重影響。
其次,在使用過程中,必須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并處理異常情況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異常,應立即停車,并在查明原因、消除故障后,才能恢復電機的工作。同時,檢查后應將車輛恢復到原狀態(tài),并嚴禁帶電開蓋。
還有要特別關注以下幾個事項:
電機的工作電壓不能超過660V。
短時過載電流不得超過101A,持續(xù)時間不得超過30秒。
定期檢查電機繞組的絕緣電阻,確保在接近正常工作溫度時,絕緣電阻不低于0.5 M?,使用1000V兆歐表進行測量。
定期檢查電機的安裝情況,確保各個螺栓緊固可靠。
通過遵守這些注意事項,可以有效地保障防爆蓄電池電機車牽引電動機的安全使用。